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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學年度台中市立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簡章

103學年度台中市立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簡章
公告:「103學年度臺中市市立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美術、音樂及舞蹈班)簡章」各1份,請學生踴躍報名。
說明:
一、依據本市藝術才能班學生鑑定小組決議辦理。
二、報名時間:103年4月9日(星期一)至4月11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止,逾期不受理。
三、報名地點:各承辦學校。
四、請各校依簡章規定協助報名相關事宜,本報名簡章業已公告於本局全球資訊網(文件編號:581-53328),請自行下載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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