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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教室管理辦法

臺中市文雅國民小學自然科學教室使用規則

一、一般注意事項:

  (一)未經教師允許,學生不得自行進入教室。

  (二)未經教師許可,學生不得觸碰任何儀器、藥品、器材;並將其攜離教室。

  (三)教室內嚴禁追逐、嬉戲、喧嘩及危險動作;嚴禁攜帶食物飲料進入教室。

  (四)教室由管理人教師負責室內各項設備之維護及管理;其餘任課教師協助之。

  (五)上完課,請將器材、物品歸位,將櫥櫃上鎖;並關閉風扇、門窗與電源。

二、實驗操作注意事項:

  (一)實驗器材、藥品應遵守任課教師的規定使用,不可任意拿取、品嘗、嗅聞。

  (二)仔細聆聽操作步驟與細節,熟知意外事件的防範與處理方式。

  (三)依照實驗步驟正確操作,實驗過程不可嬉鬧,務必注意安全。

  (四)實驗產生的廢液或廢棄物,應依照老師的規定妥善處理,不可任意倒棄。

  (五)非經任課教師允許,不可任意做課程以外的實驗。

  (六)如有意外狀況發生時,應馬上通知老師。

三、每位學生應確實遵守本規則;亦請任課老師協助執行督導課堂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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