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

發佈者 : 何人事主任
一、修正「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名稱並修正為「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自113年4月29日生效。
二、旨揭注意事項修正規定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