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於中華民國109年6月28日修正發布
發佈者 :
沈人事主任
修正「不適任教育人員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名稱並修正為「不適任教育人員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修正發布令及修正條文如附件